PE税事尴尬征税时点投资周期难匹配
- 被誉为塔尖上的财富游戏的PE/VC行业在中国陷入空前困境,在IPO开闸遥遥无期的情况下,整体并未能如预期般在2013年复苏,雪上加霜的是,在困境中艰难实现了一些项目退出的合伙制机构,却面临着“资金回流便被征税”的尴尬。
去年曾引起轩然大波的“以IPO招股价为标准针对PE浮盈征税40%”的传言并未成为现实,但对合伙制PE/VC机构来说,税法现行的制度仍然有其需要完善之处,各地征收标准不一,征税时点与基金投资周期不匹配等问题对机构形成很大困扰。
在此前的2013 ChinaVenture深圳投
- 更新时间: 2013-09-06 作者: 私募排排网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 232
创投困局求解“打兔子”思维转变为“养兔子”
- 今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门用于投资小微企业。
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明确表态允许PE发行企业债券,在此新政策出台之前,国内首只创投机构发行的债券是2009年5月发行,由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09苏创投债”,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6.70%,规模为5亿元,分别用于股权投资、补充运营资本、改善债务结构。此后,再无
- 更新时间: 2013-09-06 作者: 私募排排网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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