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中私募基金备案方法试行 执行力度有待验证
- 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将私募基金界定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并主要对“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基金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4个方面提出相关规定,该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施行。
自2013年6月,中编办发布《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规定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划归证监会后,这是证监会监管后基
- 更新时间: 2014-01-22 作者: 私募排排网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 223
PEVC喜忧录小型VC或被逼绝路
- 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宣布,自2月7日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须向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并对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业内人士认为,从条例看,即将到来的新监管体系更加严格,机密而低调的PE/VC可能不习惯。然而对于获得社保资金的PE/VC而言,此事是一大喜讯。
备案重启更严格
从备案规定来看,业内人士认为,相比过去严格很多。《办法》中对于基金备案和信息报送上严格规定,例如对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
- 更新时间: 2014-01-22 作者: 私募排排网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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