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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IPO申报期间公司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
  针对有企业人士关心的公司在IPO申报期间股权结构能否变动的问题,证监会日前在官方网站回复称,股份有限公司在IPO申报期间,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如果发生,中介机构应重新履行尽职调查责任。   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股份   证监会表示,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更新时间: 2013-05-17   作者: 私募排排网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 515

  陈玮错过项目是最大风险 每天看新闻联播
  口述:东方富海董事长  陈玮  整理:王冀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alt=俄文范儿 src=http://www.simuwang.com/upload_files/3/egpfy__俄文范儿.png width=355 height=307 />   PE选择企业,成长性是唯一标准,所以成长性是你拿到钱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PE的投资流程基本都一样,我们一个月会收到80~120份商业计划书,一年看1300多家企业
更新时间: 2013-05-17   作者: 私募排排网   评论总数: 0  点击次数: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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